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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博客弹出广告 | 2024-07-18 04:02:59
新浪博客弹出广告 | 2024-07-18 00: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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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博客弹出广告关键时刻,服务送上门。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服务部组织各个验收部门,来到项目现场召开座谈会,现场查验验收资料,共同“把脉”项目验收问题。这要归功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出的“验登用合一”改革,推行协同验收,将项目竣工服务集成。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服务部副部长乔磊介绍,这项改革把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并联在一起,建设单位可根据设计要求,提前安装生产设施、设备(含办公设施),验收、登记部门提前介入,将不动产登记现场踏勘前移至联合验收环节,实现竣工联合验收、不动产登记、投产使用同步办、同办结,办事效率提升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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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博客弹出广告巡山“老三样”,蓑衣、雨伞、手电筒,已变成了“新三样”,手机、护林挎包、小喇叭。除了红土坡森林派出所民警一寸寸丈量的脚步,守护大山还有了科技加持。据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华片区管护局工作人员李国昌介绍,如今,90台红外相机覆盖着整个哀牢山保护区南华片区,既能抓拍偷猎者,又能监测野生动物活动情况。新浪博客弹出广告

审理法院认为,案涉鹿胎膏和鹿鞭膏属于预包装食品,在包装标签上未标明该商品的生产日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属于标签缺乏基本信息,而非标签瑕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条司法解释的适用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相结合,在“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购买者”提出的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本案刘某购买鹿胎膏和鹿鞭膏未超出生活消费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安全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规定,其有权请求生产经营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故判决某鹿业公司向刘某返还价款10680元,并支付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金106800元。《新浪博客弹出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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